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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泰州市创新跨区域综合监管体系为长江“十年禁渔”保驾护航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05-13 】 【选择字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十年禁渔”决策部署,江苏省泰州市着力构建渔政监管新格局,为打赢“长江禁渔”攻坚战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机构职能优化。根据省委编委《关于加强沿江市县渔政监管执法机构编制配备的意见》精神,市委编办会同市农业农村局调整优化全市渔政监管执法力量,整合海陵、高新区(高港区)和市本级农业执法机构编制资源,组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挂渔政执法支队牌子,承担长江流域泰州段渔政执法职能。

  二、坚持协同联动,聚力跨区协作共管。加强横向协同,分别与镇江、扬州、常州、苏州、无锡、南通6市签订《长江禁捕执法协作共管协议》,构建畅通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的协同管理机制,实现交界水域“长江禁渔”执法协作共管全覆盖。推动靖江、泰兴两地与相邻县(区)签订县级执法协作共管协议,与周边城市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5次,实现上下游、左右岸常态化巡航。

  三、坚持创新驱动,赋能数字执法增效。在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背景下,市委编办大力支持执法支队创新执法方式,统筹推进业务融合、数据融合、技术融合,通过加强技防设施建设,实现长江泰州段视频监控全覆盖,既有效缓解编制制约,又为精准执法提供有力技术保障。近年来,通过“人防+技防”执法监管模式,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开展执法检查2000余次,切实形成“不敢捕”的高压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