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动态
您的位置:首页>>监督检查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实施机构编制运行和管理考评办法推动机构编制质效大提升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07-13 】 【选择字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努力实现机构编制效能最大化,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围绕开展“机构编制质效提升年”活动,制订并实施《椒江区机构编制运行和管理质效评估暂行办法》,对全区机构编制政策执行、事项落实、规范管理、资源配置、运行机制等情况进行跟踪指导、督查问效,积极发挥考核评估的激励约束作用,助推机构职能优势转化为区域治理效能,推动机构编制质效大提升。 

  一、突出考评奖惩管理,精心制订质效评估标准。一是明确评估内容。该办法围绕机构编制的12个项目,具体包括机构编制政策执行、规范管理、问题整改、改革创新以及实名制管理、编外用工管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等方面,增强机构编制执行力度,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提高机构编制服务大局能力。二是规范评估程序。该办法明确评估工作由机构编制部门抽调专人组成评估工作组,按照组织动员、自查自评、联合评估、形成报告、反馈结果等5个环节进行,同时还明确了自查报告和评估报告的具体内容,以及联合评估环节中所运用的组织座谈、问卷调查等评估方法。三是强化结果运用。评估结果将作为改进全区机构编制管理、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作为镇(街道)和区直部门机构编制工作评价以及调整机构设置、编制使用的重要依据。该办法还明确,对评估问题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暂停受理申报机构编制事项,对评估中发现的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按照《浙江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办法》进行处理。 

  二、突出评估闭环管理,精细组织质效评估工作。一是细化评估标准。根据《办法》配套制定《机构编制运行和管理质效评估细化表》,细化二十五条评估标准,提高评估办法的可操作性。以“区委编委决定事项执行质效评估”为例,要求被评估对象在提交编委会讨论事项上,需提交本单位党委(党组)讨论研究,并报告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后续落实情况。二是开展专项评估。区委编办主要领导带队各科室负责人,联合区委组织部成立专项评估组,前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经信科技局、海门街道、葭沚街道等机构改革后重点部门和街道,召开座谈会、实地开展评估。此外,要求全区所有部门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形成机构编制自查评估报告。三是形成工作合力。把机构编制评估纳入区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的重要内容,目前已对区生态环境局等2020年区委第一轮巡察的3家单位开展机构编制专项评估;把机构编制评估纳入区委区政府对区级部门、镇街道年终考核重要内容,由编办对各单位的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打分。 

  三、突出制度长效管理,机构编制管理走向科学规范。一是认识站位进一步提高。通过开展质效评估,各单位普遍反映,对机构编制工作的认识站位有了明显提高,对机构编制的政治属性、法治属性、资源属性、经济属性、人民属性、创新属性有了新的体会,党管机构编制、归口组织管理、归属大组织系统等意识得到有效增强。二是堵点难点进一步打通。通过质效评估,发现并解决了一批机构改革后的堵点和难点问题。比如:区经信科技局对照市经信局、市科技局“三定”方案,优化内部组织架构、厘清职责边界。三是机构运行进一步顺畅。以镇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为例,通过质效评估,各镇街道探讨交流各自党建工作办公室运行模式,取长补短,最终形成《椒江区镇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机构运行调研报告》,推动党建办的设置更加科学,运行更加顺畅。四是编制管理进一步优化。通过质效评估,全区各单位树立向创新管理要编、向优化改革要编、向科学发展要编意识。比如,面对新城区开发建设导致新建学校教师编制出现缺口,区教育局开展编制内部挖潜,通过多种形式内部调剂解决用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