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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02-12 】 【选择字号:

关于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

  

各办公室,区委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甘肃省委、省政府自202012514时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区委区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现就全力配合做好全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区委编办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长:刘昌录  区委编办主任

副组长:甘先锋  区委编办副主任

    区委编办副主任

  员:单建蓉  区委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主任

            综合办科员

            综合办科员

        苏晓璐  综合办科员

        范宗辉  综合办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区委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主任单建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区政府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及时传达贯彻落实有关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会议的各项精神。负责本单位及职工的疫情摸排,做好单位及职工的防疫防控工作。负责单位的清洁消毒和卫生防疫管理等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做好领导小组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简报编写等工作。负责有关防控工作的具体落实、上报等工作。负责本单位的摸排工作,建立摸排台账。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做好各项宣传工作。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做到三个“提高”。一要提高自身认识。全体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到这场战役的艰巨性、紧迫性和漫长性,做到自身思想丝毫不松懈。二要提高亲属认识。在开展防控工作,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也要做好亲属家人的思想工作,提高家人亲属对疫情的认识,使家人亲属充分认识了解疫情的严重性,防控的重要性。三要提高公众认识。全体干部要利用各种平台,普及宣传疫情防护知识,提高其他群众防控意识和能力。

(二)做到三个“严禁”。一要严禁传谣散谣和值班脱岗。不随意散布信息,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严格遵守春节假期值班应急值守制度,对值班中发生的疫情、信访维稳相关工作及时上报区委区政府。二要严禁参加一切聚集性活动。在疫情存续期间,全体干部要做到不参加任何聚集性用餐、娱乐等活动。做到不外出旅游,避免去已有疫情的地区旅游和居住。不参加社火展演、书画摄影作品展、灯会灯展、各类庙会等文体旅游活动。 三要严禁走亲访友。在假期期间,做好家属亲友思想工作,尽量用电话、视频等方式进行亲友间拜年问候等,尽量减少探亲访友和到人员集中的地方,外出时要尽量戴口罩。

(三)做到三个“报告”。一要单位防控工作实时报告。相关工作人员要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的及时上报工作,配合做好全区防控工作。二要个人行踪一天一报。本单位干部行踪要在每天下午6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做到干部行踪实时掌握。三要亲友行踪及时报告。对有往来武汉或其他疫区的亲友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自身已接触往来武汉或其他疫区亲友的干部,在及时上报后要自觉在家中进行自我隔离观察,同时劝诫亲属也在家中进行自我隔离观察,做到疫情不扩大。

 

 

 

中共兰州市红古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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