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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委编办“三举措”提升机构编制监督管理工作水平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07-13 】 【选择字号:

  近年来,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委编办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准绳,积极适应机构编制工作新形势新要求,着力从制度建设、数据维护、监管手段等三个方面加强机构编制日常监督管理,切实提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水平。

  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铸就制度“防护墙”。一是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将《条例》、《实施办法》列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专题,进行集中学习,同时纳入党校主体班培训学习内容,开展广泛的、多层次的、有计划的学习。二是抓好配套制度的建设,结合《条例》、省《实施办法》、市《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加速出台了《海门区机构编制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暂行办法》、《南通市海门区科级以下干部调动借调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通过制度的建立,确保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力度得到加强。三是从严推进制度执行,落实两级党委(党组)机构编制重要事项年度报告制度,并结合新修订的《南通市海门区科级以下干部调动借调管理办法》,完善调动借调纪律和程序,联合组织、人社开展借调违规清理工作,强化机构编制的刚性约束。

  建立健全数据维护机制,筑牢数据“安全网”。一是强化数据留痕,全面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台账,建立人员出入编管理电子信息,将部门单位招录、调出、调入、退休、死亡等在编人员变化情况及时记录在册,做到人员变动随时登记、随时更新,强化统计功能,注重数据分析、预判,科学进行评估,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机构编制资源的科学配置提供有力支撑。二是规范档案管理,按照“利于保存、方便查阅”的原则,将部门单位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具体内容、变化时间、文件依据等归档入册并装订封存,确保机构编制信息全程追溯、有据可查。三是做好实时维护,将机构编制实名制平台系统运行与机构编制日常管理相结合,办内相关科室在办理机构编制、人事变动等业务后,第一时间更新系统,确保实名制数据与编制手续相一致,做到维护及时、完整、准确,并定期对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进行审核校验,严格细致做好数据审核工作,及时补充完善,确保系统内机构编制、人员管理信息更加全面、准确。

  突出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原则,打好监管“组合拳”。一是坚持刀刃向内,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围绕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超规格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3个方面的问题,对各个部门和单位的机构设置、领导干部职数、领导干部配备情况逐项进行核查,达到“过一遍筛子”,来一次“大起底”的目标要求,做到了底数清、数字准、情况实。二是优化内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建立机构编制、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在用编进人、机构编制实地督查、跟踪问效、审计工作等方面紧密配合,切实发挥机构编制监督合力。三是完善监管手段,提升监管质效。把机构编制管理纳入巡察重要内容,指派专人参与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对被巡察单位人事工作档案、党组会议记录等材料进行查阅,有效发现机构编制管理违纪违规问题并纳入巡察反馈意见,着力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