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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委编办“三个结合”做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02-12 】 【选择字号:

    为强化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委编办扎实做好“三个结合”,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水平。

 

  一是与机构编制审计相结合。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日常审计监督范围。会同县审计局建立“三项制度”(即信息沟通制度、工作报告制度和问题反馈制度),细化审计内容和程序,切实提高审计监督综合效果。对于审计机关按照程序移送的审计发现的机构编制问题,采取下发整改通知、电话沟通、实地督导等方式,跟踪督促审计对象就机构编制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时限,认真进行整改。近两年来,参与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53次,发现并反馈涉及机构设置、人员和职数管理方面的问题共47个,均已相继落实了整改措施。 

 

  二是与机构改革专项相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工作结束后,适时组织了机构改革任务落实专项督查。对督查发现的20个县直部门单位和13个乡镇(街道)的改革执行不到位等56个具体问题,制发《任务整改告知书》,先后组织召开2次整改工作推进会议、2次业务培训会议推进问题整改。通过专项督查,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部门单位的机构设置,尤其是各级擅自设立的内设机构问题得到彻底整治和规范。

 

  三是与党委巡视巡察相结合。积极配合党委巡视巡察工作,并将巡视巡察发现的机构编制问题纳入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台账,及时督促巡察对象进行整改,实行 “一事一账、全程留痕、动态更新”。严格实行机构编制审批与问题整改联动机制,将各类问题整改情况列入机构编制审批要件,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暂停受理相关机构编制业务。

 

 

来源: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委编办